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作者机构: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出 版 物:《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35-36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8[工学] 0815[工学-水利工程]
主 题:闽江流域 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莆田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福建省 第八届
摘 要: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第一号《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已于2022年8月26日由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9月28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