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位使用权及其转让协议的性质
作者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5年第16期
页 面:93-96,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转让协议 权利性质 使用权 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债务 其他财产权 经营者 租赁协议
摘 要:市场常见的向经营者出让商位使用权的协议系租赁协议,经营者据此享有的权利性质上属于债权,可以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其他财产权。经营者将其在期限内的商位使用权及后期的续租权转让给他人,属于租赁合同转让(债权债务概括让与),而非买卖或转租关系。受让方根据转让协议取得的商位使用权能否阻却法院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