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程序视角下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属性探析
Analysis of the essence of the recognizance to admit guilt and accept punish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tracting procedure作者机构: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81
出 版 物:《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46卷第1期
页 面:140-15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新《民事证据规定》与《民法典》中证据规范的回应与对接问题研究”(L20BFX001)
摘 要:当前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属性的认识主要有“犯罪嫌疑人单方承诺或声明和“控辩双方诉讼契约两种观点。单方承诺的观点难以解释具结书中所蕴含的双方因素及其效力欠缺的问题;控辩契约的观点虽然符合契约构成要件要求,但仍然存在形式要件和缔约程序上的漏洞。基于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和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偏差,首先要框定控辩契约签署与具体诉讼环节的对应关系,而后才能清晰地分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本质属性。要约承诺理论的引入既明晰了控辩契约各环节的承接关系,也契合了诉讼的流程化运行特质。基于要约承诺理论,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本质应为控辩契约中的承诺,同时亦是控辩契约的固化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