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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分严重犯罪的特殊程序规定谈理性司法的价值选择

作     者:吉树海 

作者机构: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天津检察》 (Tianjin's Procuratorial)

年 卷 期:2012年第6期

页      面:7-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严重犯罪 特殊程序 人权保障 理性司法 

摘      要: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在部分章节对某些严重犯罪作出了特殊的程序规定。由于这些程序有别于一般犯罪,因而在体现人权保障和打击犯罪之间需要有明确的价值性选择。贯彻理性司法的观念,需要在司法中坚持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程序公正的原则、避免机械执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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