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湖南衡阳女子非法集资三千余万被判无期 收藏

湖南衡阳女子非法集资三千余万被判无期

作     者:徐德荣 姚永军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法制与经济》 (Legal and Economy)

年 卷 期:2011年第20卷第18期

页      面:7-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非法集资 衡阳市 女子 湖南 中级人民法院 集资诈骗罪 铁路物资 一审判决 

摘      要:以入股、做铁路物资生意、投资开矿、做美容生意等名义,以高息作诱非法集资三千余万元。当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仍无力偿还时,女老板周艳给各位债主群发了一条短信,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惊天秘密"……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