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的利弊
出 版 物:《俄罗斯研究》 (Russian Studies)
年 卷 期:1997年第4期
页 面:50-5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主 题:医疗保健制度改革 强制医疗 俄罗斯联邦 保险基金 预算拨款 医疗保险 固定金额 保险费 国家财政预算 常住居民
摘 要:长期来,俄实行的是医疗保健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付,个人不必负担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着手改革始,俄没有追求一步到位,而是采取逐步推进的方针进行。 1988年俄在少数地区试行新的医疗保健模式,即从国家财政预算中按一个固定金额为每位居民拨付医疗保健经费,改变了原向医疗保健部门拨款的方式。1991年颁布《俄罗斯联邦居民医疗保险法》。该法规定,所有俄境内的常住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国家、被保险人的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视其保险纳费的多少而给予预算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