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李进一 陶凯元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经济法学系
出 版 物:《港澳经济》 (New Economy)
年 卷 期:1997年第2期
页 面:38-4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外资企业法 国际投资 直接投资 法律规范
摘 要:香港一企业公司准备投资于中国的新闻业,办一份介绍香港经济信息的报纸,向对外经济贸易的主管部门申请,该公司的香港律师负责办理此事,遭到有关部门拒绝。于是,该公司聘请一中国律师张某,张某告诉该公司,中国新闻业是法律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不会得到批准的。于是该公司又决定设立经济咨询服务性的独资公司,名称为通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不久前与中国辽宁一公司有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