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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碳中和愿景下的多元主体治理进路

On the Multi-Subject Governance Approach under the Vision of Carbon Neutrality

作     者:王灿发 邸卫佳 张祖增 WANGCan-fa;DIWei-jia;ZHANGZu-zeng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北京100088 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出 版 物:《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40卷第6期

页      面:1-10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法律制度研究”(21A2D062) 

主  题:气候变化应对 碳中和治理 多元共治 法治进路 公众参与 

摘      要:作为统筹国内经济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协同共赢的重大战略,碳中和治理的本质属性为社会公共事务治理,这决定了原有环境治理体系中单一性主导的治理模式无法适配碳中和治理愿景的秩序期待。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与企业、公众间的“权力—权利结构失衡,导致碳中和治理陷入“主治而非“共治桎梏中。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碳中和治理的秩序新范式的过程中,协同治理理论与超越还原主义环境治理观可以为碳中和单维治理向多元共治思维转变的正当性背书,这也决定了碳中和愿景下多元共治的实践样态应从“政府主导碳中和治理的法治进路、企业承担碳中和治理主体责任进路、公众能动参与碳中和治理进路这“三位一体的基本构造予以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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