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人性基础——基于党性和人性辩证统一的思考
The Basis of Human Nature for the Linkup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Intraparty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National Laws——Reflecting on the Dialectical Unity of Party Spirit and Human Nature作者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出 版 物:《党内法规研究》 (Research on Intraparty Rules and Regulations)
年 卷 期:2022年第1卷第2期
页 面:101-11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究”(18ZDA156)
摘 要:党规与国法的关系是党内法规研究的重点难点内容之一,要准确地探究二者的关系,离不开对其规制对象的认识和定位。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国家法律是普通公民的规范,党性和人性是解释党规与国法关系的前提。党内法规以党性为逻辑基点,既是以规范形式对党性的宣告,同时也是以规范形式对党性的保障。党员的双重角色使党性与人性紧密相连。从人格结构出发,党性源自人性的向上层面,是人性的升华。同时党性还要力图摆脱人性的向下层面,引领人性的发展。党性与人性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基础。它们的联系与差异决定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规范系统,又统一于现代治理体系,同时党内法规还是国家法律的引领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