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1年第3号
出 版 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China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Gazette)
年 卷 期:2001年第17期
页 面:3-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工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主 题:臭氧层 TCA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口配额 蒙特利尔议定书 清洗剂
摘 要: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落实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的具体规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环发[1 999]278号)有关规定,本着认真履行国际公约、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鼓励使用替代产品、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则,现就2001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 CFCs(氟氯烃类物质)和作为清洗剂用 TCA(1,1,1,—三氯乙烷)的进口配额总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并考虑到国内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