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强制监管对碳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的效果研究——来自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经验证据
Research on the Effect of Mandatory Supervision on Carb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Financing Constraints: Experience and Evidence from China’s Heavy Pollution Industry作者机构: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株洲412000
出 版 物:《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41卷第6期
页 面:49-62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空间异质性视角下企业碳信息披露动力机制研究”(19BJY082)
摘 要:选取2015—2018年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政府监管为强制监管的代表变量,媒体监督为非强制监管的代表变量,分析资本市场中强制监管与否对碳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关系的效果研究。实证结果表明,政府监管在碳信息披露对融资约束的作用关系中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但媒体监督并不对其有调节作用,而在碳信息披露对融资约束的作用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