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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乡村振兴局 区党委农工办 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64号)

作     者: 

作者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版 物:《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1年第9期

页      面:4-11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乡村振兴 后续管理 扶贫项目 资产 意见 农工办 实施 

摘      要: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党委农工办、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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