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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作     者:覃欣 邹扬 

作者机构: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出 版 物:《保险研究》 (Insurance Studies)

年 卷 期:1997年第7期

页      面:18-19,1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分业经营 利弊分析 财产保险公司 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 责任准备金 财产险 财产保险合同 

摘      要:我国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利弊分析○覃欣邹扬我国《保险法》第91条明确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金融监管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至于《保险法》颁布前已经兼营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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