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与监察制度内在关系的法理阐释
Explanations on Jurisprudence between the Ombudsman and Supervisory System’ Internal Relationship作者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与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641
出 版 物:《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2年第36卷第6期
页 面:144-15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落实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监督权实施机制研究(21CFX014)
摘 要:监察官自身认识存在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内生性动力的发挥,而监察制度对监察官的“塑造存在“异化现象,针对监察官与监察制度内在关系所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进而从法治的角度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一方面,监察官要增强对监察制度的敬畏和信仰意识,要遵循新时代监察工作规律积极促进监察制度的创新;另一方面,监察制度要不断优化以适应新时代监察官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监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