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关联交易的差异化规范:方法和主体的视角 收藏

关联交易的差异化规范:方法和主体的视角

Differentiation of Regulation of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thods and Subjects

作     者:林一英 LIN Yiying

作者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 

出 版 物:《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UPL)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118-1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关联交易 事先批准 实质公平 控股股东 

摘      要:关联交易通过将外部交易内部化,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但也可能被关联人利用从事利益输送。各国法律普遍不禁止关联交易,而是采用事先批准程序或者事后实质公平标准审查,并辅之以信息披露规则进行规范。选择何种规范方法,主要取决于关联交易的协商成本和司法成本的衡量,关联交易的频率和质量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也影响规范方法选择。董事、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企业集团的关联交易,因其利益冲突程度不同,规范强度有差异,股权结构和产业政策也影响规范方法的选择。我国作为股权集中的国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是规范重点,采用何种规范方法应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产业政策,并综合衡量交易成本与司法成本。对于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先批准程序不是最优的规范方法。应在事后审查基础上,降低司法裁判成本,建立更有效的规范制度。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