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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妨害货币犯罪的研究

A Study of the Crime of Interference with the Money Circulation

作     者:刘守芬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1995年第7卷第6期

页      面:56-5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使用伪造货币罪 货币犯罪 伪造的货币 《决定》 运输伪造货币罪 伪造国家货币罪 犯罪行为 《刑法》 金融秩序 有期徒刑 

摘      要: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其支柱为经济交易的安全,这是许多经济学专家法律学专家很有见地的看法。“在今天的经济生活中,货币已经成为经济交易的基础条件。妨害货币犯罪,其恶果是严重阻碍经济交易的正常进行,更有甚者可能带来经济机能的失调。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惩治这类犯罪,保护货币的公共信用,保护国家的货币发行权。例如,早期的英国法把伪造货币作为比重罪更严重一级的叛逆罪来处罚,现代法律统一为重罪处理。《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24.1条规定的伪造罪中包含伪造货币行为。德国刑法第146条、147条、意大利刑法第453条、日本刑法第149条等都专门规定了伪造货币、变造货币、行使货币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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