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2年 第34号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2年 第34号

Announcement No.34,2022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作者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出 版 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China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Gazette)

年 卷 期:2022年第29期

页      面:13-14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摘      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合作部关于肯尼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肯尼亚野生水产品进口。现将《进口肯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进口肯尼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