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拓宽高新企业融资渠道
作者机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中国外汇》 (China Forex)
年 卷 期:2022年第16期
页 面:28-3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高新企业 跨境融资 融资渠道 便利化 融资需求 外汇局 专精特新 高新技术
摘 要:2022年5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助力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以下简称“高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拓展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更好地利用国际市场解决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