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体性和原创性
The Subjectivity and Originality of the Road of Socialist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
出 版 物:《国家治理》 (Governance)
年 卷 期:2022年第16期
页 面:8-1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 域外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合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适当借鉴域外法治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主体性和原创性的法治道路。一方面,它既强调对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又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需要,是继承性与现实性的结合。另一方面,它适当借鉴域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模式和做法,而做到识别有据、借鉴有度,是开放性与自主性的结合。在此基础上,要立足本国国情,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构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原创性的法治模式,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