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马克思“正义的共同体”——兼析西方正义论的局限性
On Marx’s "Just Community" ——On the Limitations of Western Justice Theory作者机构: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710100 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中心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西安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出 版 物:《理论探索》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29-3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3[哲学-外国哲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唯物史观视域中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与世界意义研究”(20&ZD026),主持人袁祖社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解放的道德’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022C002),主持人张全胜
主 题:“正义的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 分配正义 法权正义 社会正义
摘 要:“真正的共同体是否是正义的共同体,这是当代研究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英美学者长期争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于该问题,本文持肯定的立场。从分配正义视角来分析,“真正的共同体将贯彻现代分配正义之精神,解决分配何物、如何分配和运用何种分配标准等核心问题;从法权正义视角来说,“真正的共同体将捍卫无产阶级的平等权利和人权等;从社会正义视角来讲,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平等、自由和解放,才能完成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和谐统一,才能最终达致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因此“,真正的共同体一定是正义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