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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对中华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契丹、女真、蒙古为例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Legal Culture by Northern Nationalities——Take Khitan,Nüzhen and Mongolia as Examples

作     者:宋卿 孙孟 SONG Qing;SUN Meng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43卷第8期

页      面:26-3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2021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青年项目“《高丽史》中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2021-GMC-020)。 

主  题:北方民族 中华法律文化 传承 发展 

摘      要:北方少数民族契丹、女真、蒙古的律法在中华法律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律建制在承继中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礼法合一,德刑相济“法自君出,皇权至上“忠君孝亲等经典法制思想与“五刑“十恶“八议等法律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朝实际和民族特点变革创新,赋予法律新成分,构建了符合时代特色与民族特色的法律文化,并为此后的明清法律文化所承袭借鉴。瑰丽的中华法律文化是少数民族和汉族共同创造的文化结晶,包括法律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在诸民族的交融汇聚中日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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