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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义”到“权利”:西方自然法传统的古今之变

From Justice to Right: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Ancient to Modernity of Western Natural Law Tradition

作     者:陈祥勤 

作者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出 版 物:《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2年第9期

页      面:66-7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305[历史学-专门史与整体史] 06[历史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0603[历史学-世界史]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1BKS060)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自然正义 自然权利 古今之辩 

摘      要:作为起源于希腊且成熟于罗马的西方政治思想传统,自然法的核心就是对正义的自然性或超验性的信仰。正是这种自然或超验正义,构成了政治的最高善,构成了法律的真理和理想。在西方,自然法传统存在着从古典到现代性的古今之变。对于古典自然法来说,它的最高理念乃是超验的或自然的正义理念,这一理念乃是正义理念与自然或神性理念的神正论统一;对于现代自然法来说,它的首要原则是先验的权利或法权原则,这一原则乃是正义理念与诸如生命、自由和人性概念的人类学统一。古典自然法的基石是植根于自然或神性的正义理念,现代自然法的基石则是植根于人性或自由的权利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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