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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看儒家公共性思想意蕴

The Publicity Thought of Confucianism:Seen from the Statement of “Jun-zi is Synonymous with Righteousness and Xiao-ren with Profit”

作     者:杨肇中 YANG Zhao-zhong

作者机构:福州大学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所 

出 版 物:《伦理学研究》 (Studies in Ethics)

年 卷 期:2022年第4期

页      面:59-6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儒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机制及路径研究”(16BKS123)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儒家 君子喻于义 小人喻于利 位与德 公共性 

摘      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乃儒家义利之辨的经典言说。历代儒者对此皆有诠释。大体来说,其诠释进路有两种:先秦及汉儒进路与宋明儒进路,前者重“位,后者重“德。实际上,该言说蕴含着儒家“内圣外王的整全性逻辑结构,故而主张“位“德共在。因为言位不言德,失却王道政治之内在德性依凭;言德不言位,无法凸显儒者经世之命意。它不仅是对“修己之君子德性伦理规范的宣示,而且是对“安百姓之君子政治的治理技艺原则的强调。儒家对于“义利关系,大多不作截然对立的理解,而是倾向于义利兼顾,抑或义利合一。在宋明理学的言述中,义利虽有对立意味,但其有特定语境在:在纯然以德性定义“君子“小人的基础上,将义利关系转换为公私关系,亦即是天理(公义)与人欲(私利)关系,表现出一种道德严格主义的理论意向。其终极目的则在于建构理想的公共社会政治秩序。儒家义利之辨中的公共性思想对于现代社会治理秩序的建构,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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