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性侵案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实践面向
作者机构: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364199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23005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223005
出 版 物:《中国检察官》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年 卷 期:2022年第13期
页 面:68-7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监护性侵案件由于发生在家庭内部,存在隐蔽性高、危害后果严重等特征。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通过临时安置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等方式,加大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但仍难以完全避免其继续受到侵害,且无法覆盖被害人成年后的生活,需要通过联合其他监护人共同保护、对加害人实施亲权限制等方式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