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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击和正规法制之间寻找生存空间:根据地政权法制实践的新思考

Seeking Living Space between Guerrilla-style and Formal-style Legal System:New Thinking on the Practice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Base Area Regimes

作     者:侯欣一 HOU Xinyi

作者机构: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天津300222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22年第8期

页      面:162-17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研究项目“中国政法制度形成过程研究”(项目编号:18AFX004)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根据地政权 游击式法制 正规法制 新型正规法制 

摘      要:乡村革命根据地政权需要法制,但到底需要的是游击式法制还是正规法制,根据地内部为此争论不休。就表象上看,游击式还是正规,只是一种根据地政权法制建设方向性的实践问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事、政权建设方面的“游击式逐渐成了一个无需论证的政治正确性话语,正规化则成了“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代名词,争论于是演化为“政权工作中的两个根本思想问题。所谓游击式法制,即立法简陋、司法程序简单、执法迅速等,长期如此很难实现法治的追求。在此背景下,陕甘宁边区政府以“革命法制为目标,尝试在“游击式法制和“正规法制之间寻求生存空间,走出了一条“新型正规法制的道路。这条道路,既是一种话语体系,又有一套制度样态,其影响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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