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位与防范:任免机关、单位实施《政务处分法》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710061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
出 版 物:《中国行政管理》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6期
页 面:154-1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的制度领导力研究”(编号:21XDJ017)
主 题: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法 处分制度 公职人员 西方现代化 创新设计
摘 要:201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在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世界贡献了权力监督全覆盖的中国方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体现,彰显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打破了西方现代化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垄断。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是对《监察法》创新设计的政务处分制度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