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民族问题论述的理解
作者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出 版 物:《内蒙古社会科学》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1991年第12卷第2期
页 面:37-4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401[法学-民族学] 030203[法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共产党宣言》 民族问题 历史范畴 剥削制度 无产阶级
摘 要:新的社会思想和理论,只有当社会物质生活发展已在社会面前提出新的任务时,才会产生出来。《共产党宣言》(简称《宣言》)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历史条件下适应这种新的历史需要而产生的。这时《宣言》产生的社会、阶级和历史条件已经具备。当时的历史发展和民族运动的开展迫切需要革命理论来指导。一时流行的五花八门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如魏特林的共产主义、蒲鲁东的社会主义等充斥于世,亟需要有一种真正科学的革命理论,指导革命斗争和民族运动,以代替冒牌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于1847年12月至1848年1月期间写成了《宣言》,1848年2月第一次以单行本形式在伦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