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换真”网购退货行为的刑事认定——从“认识错误”角度讨论
Criminal determination of “returning fake for real” online shopping——Discus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isunderstanding”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237
出 版 物:《市场周刊》 (Market Weekly)
年 卷 期:2022年第35卷第7期
页 面:174-177,18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基 金:山东大学法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现象立法下‘非法讨债’带来的司法困境与破解路径”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网络购物日益普遍的同时,“以假换真的网购退货案件也逐渐成为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案件类型,并多被以“恶退诈骗进行认定。认识错误源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并涵括了错误处分财产内容,在诈骗罪的认定中发挥重要的定罪价值。网购退货案件不能以诈骗罪一概而论,其中被害人认识错误与行为人诈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人个人原因导致的自我认识错误都会对行为人诈骗罪的认定产生影响。如果被害人未陷入认识错误,网购退货案件仍可用敲诈勒索罪、侵占罪、盗窃罪等罪名进行刑事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