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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显示”与公民隐私权

作     者:龚民 

作者机构: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出 版 物:《通信企业管理》 (C-Enterprise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02年第10期

页      面:53-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来电显示 公民 隐私权 固定电话业务 电信业 知情权 电话号码 

摘      要: 来电显示 是在传统的固定电话业务基础上开发的一种具有增值业务特征的服务.该项业务推出伊始,即受到广大电话用户的接受与欢迎,亦给电信部门增加了可观的业务收入.随着该项业务的普及,有人对其是否侵犯了用户的 隐私权 提出了种种看法.为此,笔者根据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谈些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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