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客观文化法益的法理分析及其法律保护——以英雄烈士权益保护为切入点
Jurisprudential Analysis and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Legal Interests of National Objective Culture:Tak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eroes and Martyrs as the Starting Point作者机构: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发展》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年 卷 期:2022年第28卷第4期
页 面:41-5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10[法学-军事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荣誉、纪念、庆典法治建设的研究”(17AHJ00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我国文化安全法治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英雄烈士人格权益 公共利益 国家 客观文化法益 法律保护
摘 要: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保护已经引发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对这种权益的复合属性仍然缺乏辨析。附着于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之上的还有公共利益,且应该得到法律保护,而且国家应当成为这种公共利益的法益主体。基于主观公益与客观公益的划分,该种公共利益属于客观公共利益;从法益性质上看,则属于国家客观文化法益。国家成为法益主体,并不必然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并违背民法平等保护原则。完善国家客观文化法益的法律保护,可以从构建分类保护制度、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雄烈士的认定范围、确立相关私权益的公益限制等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