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关系的脱离及其与共犯中止的区分
Desistance from the Complicity Relationship and Its Distinction from Abandonment of Complicity作者机构:北京大学
出 版 物:《中国刑事法杂志》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22-3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共犯关系的脱离主要解决在共同犯罪中个别共犯放弃其犯罪行为但并没有有效制止其他共犯继续实行犯罪因而发生犯罪结果时该个别共犯的责任问题。对于该问题,根据共同犯罪的中止犯成立条件,一人既遂即为全体既遂,因而难以认定为中止犯,但基于其主动切断共犯关系的客观效果与主观意愿,可将这种放弃其犯罪行为的情形以未遂犯论处。共犯关系的脱离既不同于一般的犯罪中止,又有别于犯罪未遂,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对司法实践正确处理共犯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