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信息披露、企业过度投资与财务危机——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Internal Control Disclosure, Firm Over-investment, and Financial Crisis: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作者机构:中山大学管理学院510275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650221
出 版 物:《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
年 卷 期:2010年第12卷第4期
页 面:76-141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基 金: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投资者保护”(批准号70972076)、“银行贷款、商业信用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批准号71002110)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部控制、过度投资与财务危机”(批准号09YJ790199)研究成果.作者感谢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及链川优秀青年奖学基金资助 感谢编辑和二位匿名审稿人的修改意见 感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商学院程强教授对本文的悉心指导 感谢美国罗得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林秉旋教授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建议 感谢美国亚历桑那大学商学院李真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张怀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经济与财务学院王丛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葛锐博士对本文的评论与建议.作者文责自负
摘 要:与现有关于信息披露影响企业投资效率的文献不同,本文从内控信息披露角度研究企业投资效率,考察了企业内控信息披露与过度投资及财务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发现:(1)内控披露水平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企业内控治理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轻因信息不对称滋生或助长的代理问题,从而抑制企业过度投资;(2)过度投资易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过度投资越严重,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可能性越大;(3)内控信息披露能减少企业因过度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本研究丰富了信息披露与投资效率方面的文献,证实了内控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表明当前监管机构加强企业内控披露的决策是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本研究为实务界和监管机构制定有关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政策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