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权原则
On the Principle of Human Rights作者机构:北京大学哲学系
出 版 物:《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1年第6期
页 面:95-10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摘 要:(1)人权总原则 :每个人因其最基本的贡献完全平等(每个人一生下来便同样是缔结、创建社会的一个股东)而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享有人权。(2)政治人权原则 :每个人不论具体政治贡献如何 ,都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政治自由 ,亦即完全平等地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从而完全平等地共同决定国家政治命运。(3)经济人权原则 :每个人不论劳动多少、贡献如何 ,都应该按人类基本物质需要完全平等地分配基本经济权利。(4)思想人权原则 :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享有创获与传达任何思想的自由。(5)机会人权原则 :社会所提供的发展才德、做出贡献、竞争职务和地位以及权力和财富等非基本权利的机会 ,应该人人完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