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2〕37号)
作者机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出 版 物:《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NAN PROVINCE)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12-13,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发展改革部门 行政处罚裁量权 裁量基准 《行政处罚法》 发改委 新修订 法规
摘 要:HNPR—2022—02006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市州发改委:2021年7月15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1〕278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