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法治思想的政治哲学奠基
The Political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Hobbes’s Thought of the Rule of Law作者机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政治思想史》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年 卷 期:2022年第13卷第2期
页 面:69-84,19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法治视角下的霍布斯法律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7XFX01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早期现代西方主权理论研究”(项目编号:SK202201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思想界普遍认为霍布斯哲学中容不下法治的教义,甚至从根本上是反法治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霍布斯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行现代法治的政治哲学奠基。首先,主权是公共化和政治化了的,“天下为公成为现代法治的顶层设计,同时也是霍布斯技术化的法律合法性思想的根据所在;其次,公民是权利化和自由化了的,这是现代法治的社会基底支撑;最后,主权者是被规训化、规范化了的,这是其恪守法治的教育学保障。霍布斯既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也是现代法治思想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