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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关系治理的法律化与中国涉外法律实施

The Legalization of Foreign Relations Governanc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inese Foreign-Related Laws

作     者:韩立余 HAN Li-yu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版 物:《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62卷第2期

页      面:34-48,235,23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207[法学-国际关系]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基  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1030002)。 

主  题:涉外关系 战争 法律治理 涉外法治 人类命运共同体 

摘      要:涉外关系是国内视角的国际关系,其治理模式因时而异。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战争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手段。随着《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处理国际关系、要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被纳入法律治理轨道。涉外关系治理亦存在法律化必然性,但法律治理模式与其他模式仍存在密切的关系,内国在这一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法律治理可以采取国际法、国内法和政策协调等途径。中国涉外关系的法律治理可以称为涉外法治。中国涉外法律实施应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当发挥法律域外适用和域外管辖的作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此基础上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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