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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中国古代法理的三个维度

Understanding the Rationale of Law in Ancient China from Three Dimensions

作     者:文扬 Wen Yang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出 版 物:《环球法律评论》 (Glob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44卷第3期

页      面:99-1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主  题:法理 经验 历史 天理 

摘      要:认识中国古代法理是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项重要课题。回溯清末,沈家本、梁启超为襄助法政改革,以高度的文化自觉阐发中国古代法理。通过辨别他们认识法理的取径、厘定他们言述法理的意涵,可以抽绎出认识中国古代法理的三个维度。从经验的维度看,“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即事明理、断事以理,中国古代法理寓于政事、狱事与细事之中,是评定具体的社会生活事务是非曲直的依据。从历史的维度看,中国古代法理贯通流变的礼刑传统,礼有因革损益、刑有世轻世重,需礼书与法典并观,“于历代之沿革,穷源竟委,观其会通。从哲学的维度看,“事不一而理有定在,中国古代法理升华事理而上揆天理,内向超越于具体的社会生活事务,具有根本性与自明性。多维地认识中国古代法理,有助于跨越概念的中西分别和立场的古今悬隔,进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中国法制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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