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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进境中药材检疫

作     者:杨欢 蒋晓玲 黄涛 

作者机构:乌鲁木齐海关 

出 版 物:《中国海关》 (China Customs)

年 卷 期:2022年第5期

页      面:42-43页

学科分类:1006[医学-中西医结合] 10[医学] 100602[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主  题:原料药材 中药材 申报制度 药用部分 进境 海关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初加工 

摘      要:中药材是指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根据《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用途申报制度。中药材进境时,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预期用途,明确药用或者食用。申报为药用的中药材,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申报为食用的中药材,应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可用于食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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