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的适用
On Application of Securities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Reconciliation System in China作者机构: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哈尔滨150040
出 版 物:《长春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2年第32卷第3期
页 面:65-6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基 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9FXH012 18FXB009)
摘 要:在证券期货市场领域,基于资本市场追求高效的特性,与行政诉讼制度相比较,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能更有效、更和平、更高效地解决行政执法纠纷,更优质地维护社会效益。自2015年《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以来,行政和解执法制度在证券领域不断实践并卓有成效,该实践证实了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确符合我国“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更贴合当代社会强监管背景的蕴含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