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之石:可攻民法方法论之玉
On Using the Later Modernism for Reference in the Methodology of Civil Law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出 版 物:《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izhou Political-Legal Cadre College)
年 卷 期:2002年第14卷第5期
页 面:22-2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民法学 民法方法论 民法文化 民法哲学 包容性 借鉴 联系 强调 位置 年代
摘 要:后现代主义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尽管它有光“破不“立的缺陷,但其注重多样性、差异性、特别性,强调多元性、联系和整体有机性,对于避免以往民法学研究中的片面化局限,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更具包容性的多向度、多视角的研究方法。民法学研究当采多学科、大整合的方法,赋较具综合性的民法哲学和民法文化学以应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