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分摊权重研究
Study on the sharing weight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funds for public welfare forests作者机构: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淄博255012 CICERO国际气候研究中心奥斯陆0318
出 版 物:《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Journal of Arid Land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年 卷 期:2020年第34卷第2期
页 面:88-9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302[管理学-林业经济管理]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5AJY004)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ZR2019MG024)资助.
摘 要:公益林生态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性,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基于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公益林生态补偿主体及其资金分摊权重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公益林生态补偿主体包括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公益林所在地政府、公益林管理部门、重要流域下游省级政府、公益林旅游景区、水资源利用企业、科教文卫相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林所在地区的居民和其它资源使用者。生态补偿资金分摊权重分别为中央政府20.47%、省级政府20.79%、公益林所在地政府16.84%、公益林管理部门8.77%、重要流域下游省级政府4.49%、公益林旅游景区7.89%、水资源利用企业4.70%、科教文卫相关企事业单位6.01%、公益林所在地区的居民7.59%和其它资源使用者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