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诉讼时效制度修订后的过渡规则 收藏

诉讼时效制度修订后的过渡规则

On the Transnational Principles of the rule of Revised Limitation of Action

作     者:张洪波 ZHANG Hong-bo

作者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出 版 物:《现代法学》 (Modern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18年第40卷第6期

页      面:185-19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适用时间效力的三元规则"(17AFX029) 

主  题:诉讼时效 过渡规则 不溯既往 

摘      要:《民法总则》第188条将普通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为三年,此规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2017年10月1之前已经结束的诉讼时效适用旧法,尚未结束的适用新法。这种适用方式违反了《立法法》第93条规定的不溯既往原则。根据该原则,诉讼时效制度修订后,宜采用以下过渡规则:新法只适用于2017年10月1日之后发生的诉讼时效,在此之前发生的诉讼时效,不论新法实施时是否已经结束,皆适用旧法;例外的是,在至少对一方当事人有利并对他人无害,或者诉讼时效制度是新创设并以善良风俗为目的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新法。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