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不合理扩散的伦理风险与法律规制--兼论动态同意规制模式的建构
Ethical Risks of Unreasonable Proliferation of Face Recognition Technology and Legal Regulation--Also on the Construction of Dynamic Consent Regulation Model作者机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出 版 物:《新疆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135-144,18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人脸识别技术早期应用目的是维护社会安全,其不合理扩散引发了伦理风险,数据主体的隐私泄露侵犯人的自由和主体性,算法歧视危及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扩散需要进行法律规制,针对隐私保护,需要在法律上构建知情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和不伤害原则;针对算法歧视需要在法律上构建算法中立原则和公正原则。其中,知情同意原则具有优先性,围绕知情同意原则的具体建构,欧盟立法采取了“原则—例外的特别同意模式,即原则上禁止处理人脸数据,除非数据主体同意以及法律允许。我国采取了“隐私权+个人信息双重保护模式,体现了宽松同意模式。两种模式均无法逃脱价值冲突的困境,需要建构一种具备可操作性的动态同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