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数据应用的理性化悖论及制度破解
Rationalization Paradox and Institutional Cracking of Judicial Big Data Application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出 版 物:《北方法学》 (Northern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2年第16卷第2期
页 面:151-16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司法大数据的运用在本质上属于韦伯式的理性化过程,其本身隐含着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内在冲突。司法大数据在帮助法官剪裁事实、量化经验、约束偏狭等方面存在诸多形式理性化的利好,但不加限制的运用会消解司法的实质理性,难以贯彻公平公正,也难以达致良好的社会效果。应当在制度设计层面为司法大数据的应用厘清界限、捍卫法官的主体地位及职业精神,这样才能破解司法的理性化悖论,真正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