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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

Self—Liability of Party in Civil Procedure

作     者:李浩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研究》 (Chinese Journal of Law)

年 卷 期:2010年第32卷第3期

页      面:120-13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民事诉讼 当事人 自我责任 程序保障 

摘      要: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负担而具体化。民事实体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裁判事实的建构性、对抗与判定的程序结构、当事人的理性选择、法院裁判的可接受性为自我责任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强调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是现代民事诉讼的时代特色,只有在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让当事人承担自我责任才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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