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465号)
出 版 物:《财会学习》 (Accounting Learning)
年 卷 期:2022年第15期
页 面:I0002-I0002页
主 题:国家知识产权局 外观设计专利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际注册 年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收费项目
摘 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专利收费项目中增加单独指定费子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2〕13号)有关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0年延长为15年,指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及国际注册续展,相关申请人应缴纳单独指定费。现将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