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二代二期规则的十大变化
作者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出 版 物:《上海保险》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32-3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监管规则 偿二代 劳合社 保险公司 信用风险 监管框架 (中国) 保监会
摘 要:2021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规则Ⅱ将于2022年一季度起正式施行,部分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过渡期。在偿二代“三支柱监管框架下,规则Ⅱ由17项增加到20项,增加了3项新的监管规则,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4号:资本规划》《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0号:劳合社(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