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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立案标准的三重意蕴

作     者:朱良 

作者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出 版 物:《贵州社会科学》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2年第3期

页      面:96-10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检察制度发展研究”(KJ02072021-0121)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研究”(GDJC202115)。 

主  题:刑事立案 证据标准 人工智能 权力控制 

摘      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地方司法实践的探索不断展开,我国刑事立案标准逐渐呈现出三重意蕴。在刑事诉讼法律层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被理论界普遍认为是我国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由此形成了立法层面上的宏观标准。由于宏观标准过于抽象,最高司法机关和国务院主管部门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立法上的刑事立案标准进行了细化,由此形成了司法层面上的中观标准。籍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辅助,办案人员可以按照某一类案件的证据清单审查刑事案件,由此形成了证据层面上的微观标准。刑事立案标准的三重意蕴都有各自的实施场域和作用空间,三者相辅相成。通过分析和研究刑事立案标准的三重意蕴,可以归纳和总结出其发展的基本规律,进而为我国刑事立案制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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