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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21〕25号)

Circular of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Finance,Shandong Provincial Rural Revitalization Bureau,and 3 Other Departments on Printing and Issuing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Subsidies for Advanc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While Consolidating and Expand

作     者: 

作者机构: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出 版 物:《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21年第18期

页      面:25-2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民族宗教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族宗教事务 乡村振兴 国家民委 中央财政 山东省财政厅 补助资金 

摘      要:各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市发展改革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过渡期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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