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美人赋”——从中国古典文本品《刑事诉讼原理》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 版 物:《刑事法评论》 (Crimi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面:84-106页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5[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5[文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时代背景下的刑事案例演习教学改革”项目支持
摘 要:邓子滨作为一个刑法学者,跨界写作《刑事诉讼原理》专著,实践了陈兴良教授所提倡的“刑事一体化理念,在中国学界却完全可能令“水泊梁山式的“熟人社会惊诧,以致形成排斥陌生客迁徙入内的潜规则奇观。邓书始终强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程序正义优先与实体正义的核心观念。只有实体规则的“人治社会与“黑道江湖,会把一个个“老实的庄稼汉变成“十字坡的张青,不顾客观的形式的程序规则,内心实际上充满狡猾的恶毒。邓书穿插了很多古今中外历史性、文学性、现实性文本中好看的经典故事,并用清丽的语言给予独到有趣的刑事诉讼角度上的法律解读,借此讲清楚事情背后的刑事诉讼法道理、逻辑、原理,避免学界或实务界普遍存在的“看上去很美的话语套路背后存在的诱导、陷阱与诡辩术。整本书都在反复强调一个并非独创的“古旧的或“传统的或“公认的法治观念:“程序是自由的最后堡垒,没有程序,法治什么都不是。只有引鉴世所公认的程序理念及其规则,并真诚践行,才是走向诉讼文明的必由之路。这种看似没有实体观点创新的坚守,对常识的坚守,恰恰是我们法治国建设中最稀缺的学术精神。离开人类几百上千年历史经验教训所沉淀下来的诉讼文明传统,而去寻找什么五花八门的地方性知识与特色创新观点,得到的恐怕大多是些早被证明了的常绊倒人的陷阱与错误。